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和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防空地下室防空效能的前提下,平时由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投资者可以将防空地下室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给他人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和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防空地下室防空效能的前提下,平时由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投资者可以将防空地下室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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