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8﹞88号),政府定价景区门票价格自2018年10月1日起优惠措施如下:
(1)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离退休干部(含军队离退休干部)、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
(2)对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
(3)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进入3A级(含)以上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实行免票。
另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权利》规定,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不满70周岁老年人实行半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