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六个月,但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年,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应该有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注意哦!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转正后将其调入其他部门,再以此为由要求新增试用期,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哦。
试用期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