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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医保未缴满12个月,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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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或流、引产时,在我市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或流、引产时已正常参保一个月以上但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可补支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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