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在青岛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生育后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发布日期:2025-04-14
字体大小: 打印

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可通过以下四种渠道申领生育津贴:

一、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在我市具有生育定点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可由医院上传病历材料及申领生育津贴的相关信息,结算次月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月拨付至生育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中。不需要单位或个人申请。符合发放规定的,生育津贴将于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起按月发放至生育职工社保卡金融账号。

二、单位或个人网办。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单位或个人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上申领生育津贴;

三、个人掌办。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企业参保职工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医疗保障”进入掌办大厅申领生育津贴;

四、窗口办理。单位或个人携带生育职工生育时相关病历材料到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