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原则上“先备案、后结算”,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青岛市异地就医备案分为两类,分别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简称长期备案和临时备案)。异地临时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备案提供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成功之日起,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备案。
异地就医原则上“先备案、后结算”,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青岛市异地就医备案分为两类,分别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简称长期备案和临时备案)。异地临时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备案提供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成功之日起,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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