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4.9条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经营方式、许可范围的,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可以按照规定向市或县应急部门申请重新办理。
答: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4.9条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经营方式、许可范围的,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可以按照规定向市或县应急部门申请重新办理。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