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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军事设施的建筑、场地和设备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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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本法所称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下列建筑、场地和设备,包括:指挥机关,地上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信息基础设施,军用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军用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输气管道;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前款规定的军事设施,包括军队为执行任务必需设置的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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