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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博物馆设立备案?
发布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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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设立国有博物馆,举办者由相应级别的编制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后,设立备案所需材料经馆址所在地的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后报送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经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同意后,由馆址所在地的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上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备案。申请设立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应向馆址所在地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其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非国有博物馆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等方面审查把关,并出具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证明文件。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应凭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证明文件和设立备案所需材料,由馆址所在地的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后报送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经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同意后,由馆址所在地的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上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备案,并凭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的“博物馆备案确认书”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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