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上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考核公告在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其中,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经公证一周内到区卫生健康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