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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的监管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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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地的审批及全程监管,督促临时用地申请人依法使用,如期落实恢复责任。临时用地取得合法批准前不得动工建设,否则不予办理临时用地批准手续。临时用地批准后,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和面积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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