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私自占用海域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有关海域非法养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清理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拆除的范围
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所辖海域内未经批准非法设置的所有筏式、网箱养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清理拆除的时间
符合上述清理范围的,2018年7月10日之前,由非法设置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拆除;逾期未自行清理的,自2018年7月11日起,由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清理拆除。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相关清理处置工作,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审批禁止在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辖区近岸海域内进行养殖活动。清理拆除工作结束后,一经发现有从事违法用海活动的,依法严肃处理。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18年6月27日
2018041(关于清理拆除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辖区海域非法养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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