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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综合执法便民利商九项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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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0年综合执法便民利商九项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西新综法字〔2020〕19号

 

各科室(中心)、各大队、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

  《2020年综合执法便民利商九项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2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综合执法便民利商九项措施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效能,服务于新区民生经济发展,深化便民利商服务举措,打造“严格,高效,开放,亲民”的新时期综合执法铁军,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雷厉风行,善谋善为,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好百姓身边事,让企业感受到综合执法服务的温度,让群众增强执法规范提升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举措

  (一)审慎执法,宽严相济。实施审慎执法,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或建设项目,以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综合执法重点落在执法办案上,减少到企业内部、工地内部的执法检查,除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等有违法线索的实施执法检查外,原则上“无事”不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对于工地扬尘、网吧等需要日常监管的执法事项可以采用无人机巡查和网巡监管等非接触执法手段实施执法检查,杜绝执法扰企、扰民。在查处企业、商户的违法行为时,严禁堵工地门、违规强拆等粗暴执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采取行政约谈、协议拆除、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保障企业、商户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商户的声誉,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丰富执法手段,宽严相济,避免行政执法简单随意性。对于无照经营等128项违法行为,将规范企业、商户的行为放在首位,持续推进“三步式”执法,运用好《教育规范限期整改通知书》,主动帮助当事人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当事人改正后,与执法部门签订《信用承诺书》,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于再次出现违法行为的,直接予以处罚,并按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建设、扬尘污染、非法排污、非法填海、海洋倾废、侵占农田耕地、盗采矿产资源、危化品非法运输、客运黑车、拒载甩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26类违法行为持续重拳打击、顶格处罚,突出执法刚性,彰显法律效果。

  分管领导:时桂琴

  牵头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综合业务中心 、城管执法监督大队、空巡大队、

  各片区大队、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纠察大队

  (二)举报投诉,即办即复。把办理举报投诉事项作为群众第一需求和执法第一职责,实行“即办即复”。指挥平台受理的同时首次回复,告知已经受理、交办单位和回复期限;办理单位在3—5个工作日做二次回复,告知办理情况,如办理时间较长,应告知初步查明情况和办理进度;第三次回复告知办理结果,最后要听取和记录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挥平台办公室要定期对回复情况进行抽检核实,保证满意度评价的客观真实性。

  为保障举报投诉案源办理高效运转,建立案源办理联合工作机制,由各执法领域分管领导统筹调度举报投诉办理事项,对疑难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与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业管理、社会自治、执法保障、信用惩戒等措施,推进公众投诉事项优质高效办理。同时,针对举报投诉多,社会影响突出的问题,实时组织开展各领域专项执法活动,变被动为主动,降低举报投诉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分管领导:于军、刘伟德、李斌、时桂琴、杜贵献、丁全喜、杨金强

  牵头部门:数字智能指挥平台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业务中心、法制大队、城管执法监督大队、各片区执法大队、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纠察大队

  (三)执法企业,服务为先。在执法办案中,涉及企业相对人的,要充分听取企业的陈述申辩意见,对于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联系企业列席案审会,参与案件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企业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考虑,细致研究,坚持服务为先,统筹执法的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避免机械执法,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

  对企业提出的执法诉求事项,接办单位在第一时间与企业对接沟通,充分了解企业面临的问题和执法需求,诉求事项分管领导统筹调度办理单位做好分析研判,实时开展执法服务,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对媒体曝光的企业诉求事项主动认领,接办理单位在24小时内对问题进行核查反馈,对属实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报道有出入的,由办公室统一回应做好沟通解释;对办理难度大,需协调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企业诉求事项,接办单位在第一时间向企业沟通解释,需求事项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统筹调度办理单位与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

  分管领导:于军、刘伟德、李斌、时桂琴、杜贵献、丁全喜、杨金强、王亮国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业务中心、城管执法监督大队、

  各片区执法大队、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纠察大队

  (四)门头招牌,特色规范。加强与行业组织的互动,引进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商业招牌的设置规划,依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有固定临街店面的招牌设置,本着“特色+规范”的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制定《门头牌匾设置范例》,加强门头招牌设置指导服务,开展一批精品门头的打造,鼓励老字号企业门脸设计创新和品牌文化塑造,打造艺术设计魅力独特,行业文化内涵丰富的商业店招,提升和丰富商业街特色和文化内涵;对没有固定临街门面的招牌设置,本着“整体协调,风格统一”的原则制定《商务楼商业招牌设置范例》,合理利用楼体规划广告位,探索采用多种样式指导规范设置,满足没有临街门面的企业、商户设置商业招牌的需求。

  分管领导:于军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监督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

  (五)商业展庆,活而有序。立足执法,聚焦服务于中小微实体企业、商户,营造环境整洁、停放整齐、购物舒适、人气旺盛、活而有序的商业街氛围。推进商业街道两侧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区设置,整治乱设地桩、地锁、乱停乱放;升级商业街乱贴乱画外包服务水平,打造无乱贴乱画小广告街区,指导业户规范设置店门腰贴,在店内采用艺术性落地式、挂牌式小广告发布招聘、出租商业信息;对于店庆、婚庆、展演、商宣活动适度放开,有序组织,规范推广。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采用提前备案的方式合理控制活动的规模、方式和时限,结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引导企业、商户规范活动行为的同时,主动履行好市容环卫义务,逐步达到街面市容环境整洁,商业氛围浓厚,市容秩序活而不乱的管理效果。

  分管领导:于军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监督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

  (六)小区执法,共建共治。倡导发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为自治主体,在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应发挥的作用,对小区内封阳台、防盗网、遮阳罩、公共部位、公共设施使用等行为,按照小区自治原则,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业主大会充分协商表决,结合小区实际,统一设计、统一报批,合理合规设置,不搞执法“一刀切”;深化小区执法工作站执法服务机制,由小区执法工作站牵头,会同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没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会同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创建“美丽小区”活动。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市容和环卫保洁责任单位依法落实责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重点开展小区内“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设广告、乱扔垃圾、侵占搭建、毁绿种菜”六项整治活动,对不履行责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市容和环卫保洁责任单位,综合运用行业管理、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其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反复出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罚,并在小区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加大执法教育和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小区环境长效化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

  分管领导:岳建平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监督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

  (七)商贩摊点,引导转型。建立商贩的引导、转型帮扶机制,帮扶流动商贩等中低收入群体规范就业。进一步完善便民摊点群和早夜市设置,对满足长期设置条件的,予以升级改造,对群内摊点从业人员实行身份信息登记,与市场管理部门联动,引导商贩向个体工商户转型,纳入正规化市场管理;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予以取缔,同时配合镇街年内农贸市场建设,采用流动业态业主身份登记系统线上登记人员信息,引导街面流动商贩在网上找市场、找摊位、进货、销货,丰富交易链条,线下疏导入室(市)经营,接受市场管理部门的规范管理,在管控好街面秩序的同时,拓宽流动商贩的就业渠道。

  分管领导:陈汝环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监督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

  (八)执法普法,持续深入。树立法治思维,转变执法理念,从“行政管控”向“规范合作”转变,从“事后执法”向“事前预防”转变,在执法中深入普法宣传,在普法中体现执法服务。坚持执法普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主动上门联系,提前发放“明白纸”签订“责任状”,教育引导企业、商户懂法、守法,减少事后执法;把执法普法与基层党建相结合,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普法上街头、进小区”活动,宣讲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让群众停下来、看得见、听得进,普及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亲民便民、爱商利商,学会和企业、群众交朋友,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各单位年内要进入企业、社区走访、调研,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认真听取企业、群众对执法工作的需求、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和办理企业、群众亟需解决的问题。

  分管领导:于军  

  牵头部门:综合业务中心

  责任部门:党建办、法制大队、城管执法监督大队、各片区执法大队、各镇街(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中队

  (九)执法监督,公开透明。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以开放的姿态接受企业、群众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一是公开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方便企业、群众及时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二是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开放日”活动,拉近公众与综合执法的距离,让社会多对综合执法多一份了解,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行风在线栏目、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聘请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记者担任执法监督员,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查处回复,对反映的违规、违纪、懒政怠政、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对问题属实,情节恶劣的清理出执法队伍。

  分管领导:李斌  

  牵头部门:纠察大队

  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业务中心、法制大队、指挥平台办公室、各片区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坚持创新引领,深挖内潜,促进执法为民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认识当前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对疫情防控结束后的中小微企业和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支持,急企业所难、群众所需,深入推进执法便民八项措施,着力破解民生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办好百姓身边事。

  (二)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要严格落实“综合执法便民利商八项举措”工作事项,稳扎稳打、扎实推进,各分管领导要抓好调度和监督,带头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遇到的“制约瓶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信息上报、总结评估等工作,切实把便民举措用活、用实,让企业、群众感受到综合执法带来的普惠效果。

  (三)强化考核,突出实绩。要将“综合执法便民利商九项举措”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工作中涌现出的突出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持续跟踪措施进展,实时宣传取得实效,树立执法队伍务实高效、开放亲民的社会形象;综合业务中心、法制大队、城管执法监督大队等单位作为措施推进主责单位,要运用好考核指标抓好督促落实,及时总结评估,树立典型引路,做好便民措施推广应用;纠察大队要跟进纠察,对于懒政渎职、推诿扯皮及漠视群众利益的视情节按组织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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