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8〕552号)文件要求,自3月31日24:00起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设置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青黄政发〔2018〕4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2020003(关于废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设置部分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