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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8-10 来源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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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新区“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管委办公室编制了《2020年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二、各部门(单位)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

  三、依照规定应由各部门(单位)委托相关机构为其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政务服务程序,由各部门(单位)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四、现有或已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五、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严控新设中介服务项目,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附:2020年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20200085关于印发《2020年区级政务服务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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