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7-08 来源 :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打印

各科室(中心)、各大队、各镇街(功能区、灵山岛自然保护区)中队: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鲁司〔2020〕3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8日

  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