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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5-26 来源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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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区管委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人、车、路、环境”等交通要素为重点,坚持“防、管、控、打”并举,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总量,全力防控较大交通事故,保持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清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问题突出企业和驾驶人,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治理能力、道路交通管控能力。

——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实现“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事故总量明显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事故预防“四个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事故“黑点”得到有效整治,“三轮车”违法载人治理收到明显成效,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清除。

——路面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闯红灯、货车野蛮驾驶、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查处量占比显著提高。

——交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夯实“心防”根基,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共同维护全区道路交通秩序。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事故多发点段,人流车流复杂路口,学校、商场、工地周边和农村集贸市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线。

(二)重点道路。国省道和县乡道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易起雾、易积水和易拥堵路段。

(三)重点车辆。中型、重型货车,面包车和7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农村地区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电动三轮车。

(四)重点违法。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醉驾、涉牌涉证、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

(五)重点人员。大货车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面包车驾驶人,电动二、三轮车驾驶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治理。公安交警部门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事故、普通事故较多、人流车流复杂的“三类平交路口”,全面摸排并逐一分析研判,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事故“黑点”282处(附件1)。各镇街(保护区)根据282处“黑点”对号入座,出资建设“四个一”(即一组标志牌(让行、警告)、一组减速带、一组爆闪灯、一个语音提示系统,建设标准见附件2),切实提高安全预防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要推进落实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大货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360全景影像系统”、提示音设备,消除右转盲区安全隐患,杜绝和减少事故发生。事故“黑点”治理工作要在5月底之前完成。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保护区)

2.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滚动排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对2022年以来发生的亡人事故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排出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好亡羊补牢。区交通运输局要持续排查和整改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客运班线、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集中通行和穿村过镇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存在安全设施缺失问题,落实限期整改措施。区城市管理局要完善、规范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区综合执法局和各镇街(保护区)要全面排查、推动整治“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保护区)

3.推进交通事故通报机制。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公安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保护区)主要领导汇报,镇街(保护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或者委托分管领导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组织交警中队踏勘现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对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排出事故多发路段、路口,提出预防建议,报送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交区安办)。其中,亡人事故要形成事故深度调查报告,第一时间上报。区交安办每月将各镇街(保护区)交通亡人事故情况上报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梳理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发至相关镇街(保护区),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验收销号。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各镇街(保护区)

(二)强化重点交通违法查处

1.大力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高压查纠机制,加大警力投入和路面管控,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属地管理机制,将施工工地作为监管重点,管住管牢工地负责人,在工地出入口设立检查岗,禁止“三轮车”违法载人出入;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农贸市场管控机制,监督和督促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对“三轮车”载人进出农贸市场的违法行为实施有效劝导和管理,对管理混乱的实施约谈和处罚;区城市管理局要建立主体管理机制,加强环卫、园林绿化工作人员“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的治理,把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内部;区教体局要建立家校共治机制,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管理,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校门口及附近设立检查岗,严禁学生家长骑“三轮车”接送学生,一旦发现,约谈家长,杜绝隐患;各镇街(保护区)要将“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工作纳入对村居的年度考核,推动村居建立村民自治机制。积极推进“三轮车”源头摸排,健全基础信息,进行登记挂牌,做好管控工作。区交安办定期汇总“三轮车”违法载人信息,给相关镇街(保护区)下达《交通安全隐患约谈通知单》,由镇街(保护区)相关领导约谈村干部、村干部约谈违法当事人,约谈记录报区交安办备案存档。同时,要把“三轮车”整治与“五好家庭”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对发生“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村民,由村居按照村规民约处理(“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工作方案详见青西新交安发[2022]1号文件)。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各镇街(保护区)

2.严肃查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要组织各自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推动负责人权责意识,强力推动驾驶人习惯养成。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要定期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推动静态违法入场查、动态违法上路查,实现上路前、行驶中、违法后全流程覆盖,人、车、路、运输企业、建筑工地全方位覆盖,形成企业动态监控、路面执法查纠、源头倒查惩戒一体化闭环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3.对酒醉驾涉牌证交通违法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逢五”“逢十”或不定期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保持周末、重点节假日常态化夜查统一行动,保持严管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继续深化“零酒驾”创建活动,加大对创建零酒驾单位、零酒驾社区(村)、零酒驾镇街(保护区)的引导宣传力度,强化源头预防。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查缉能力和震慑力度。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各镇街(保护区)

(三)强化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

1.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推进“警格+铁骑+交叉用警+百警治患”勤务模式,深入隐患多发的镇街、路段和部位集中排查治理“人、车、路、物”等各类隐患。优化特勤铁骑其机动灵活、快速反应、一警多能的优势,实现精准发现、迅速疏堵、事故快处、道路巡控、违法查处、服务保障等方面全覆盖。要把警力倾注到路面上,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全面提升路面动态管控和服务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2.严管严查公路突出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突出客货运输车辆繁忙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充分发挥“三道防线一张网”建设,严查严管严重交通违法。公安部门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两客一危”、客运出租重点车辆的查处。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3.提升公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共享车辆监控数据,实现交通隐患主动发现、道路风险自动识别。全面推行交通违法分级分类查控机制,深化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提高拦截查缉和执法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提升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一路口一方案”的原则,推动加大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年内所有平交路口增设警告标志、警示桩、减速带,科学开展平交路口渠化,改善通视条件,强化降速和警示,规范平交路口通行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冲突点,集中消除平交路口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4.发挥交通管理辅助力量作用。各镇街(保护区)要完善“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机制,保障农交安工作经费,解决村居(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补贴问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着力打造和提升“两站”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切实用好“两员”“双路长”等群体在交通安全工作方面发挥作用,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力量。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各镇街(保护区)

5.推进交管设施和隐患治理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对公安交警部门提报的智能交通和隐患点综合整治资金,根据预算安排情况予以拨付。各镇街(保护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区交安办推送的事故隐患“黑点”整改资金足额拨付,确保资金保障到位。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保护区)

(四)强化企业及驾驶人源头监管

1.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区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环节全链条监管,对上路行驶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员情绪状态进行例行检查,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实时监督、及时提醒、违规处罚等措施。督促货运场站等单位加强货运车辆称重、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区交通运输局要联合公安部门定期组织联合督导组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驾驶人、车辆,采取约谈、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跟进企业驾驶人、车辆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2.压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责任。区交通运输局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核查、推动整改高风险运输企业突出源头隐患,形成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三率”(报废率、检验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两率”(审验率、换证率)大排查,做到动态清零、滚动清零,力争保持在99%以上。突出抓好机动车登记管理、驾驶人考试、审验等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严禁为未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危化品罐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1.深化“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推进大中型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确保大中型客车安全带提示贴实现全覆盖。持续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公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保护区)

2.深化“七进”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宣传为总抓手,推进老年人、学生群体、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分众化宣传教育,全方位开展“三类平交路口”“大货车右转杀路口”隐患整治宣传,开展农村面包车、“三轮车”等驾驶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区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驾驶员进行道路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向重点客货运车辆驾驶员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区教体局要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线上交通安全主题讲座,组织进学校主题活动,强化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区广播电视台要做好公益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各镇街(保护区)要充分发挥农村宣传阵地,加大对农村地区“一老一小”、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学习教育,通过村组微信群定期推送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行车常识,建立“心防”机制,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台、各镇街(保护区)

3.深化交通违法集中警示曝光。公安交警部门要将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制成图文、视频资料,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各镇街(保护区)要配合公安部门结合辖区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有重点、分类别、全覆盖的警示教育,让重点群体知法守法,增强安全出行意识。

责任单位:黄岛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各镇街(保护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工作中要坚持铁心布置、铁腕执法、铁面孔检查、铁作风抓落实,认真推动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查隐患、补短板、保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督导检查,落实时限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对表销账。百日整治期间,凡是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倒查属地主体责任、源头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责任,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行动期间,区管委办每月组织区交安办、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予通报。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信息上报,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及成效(金宏网:西海岸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自3月21日起,各责任单位每周报送相关台账和工作小结(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7月1日前报送全面工作总结。“百日整治”行动结束后,区管委办组织总结验收,全区通报。


附件:附件1:三类平交路口隐患点位“四个一”建设明细表.pdf

      附件2:三类平交路口“四个一”设备建设标准.pdf

      附件3:2018-2022.3各镇街亡人事故总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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