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青岛市要求,决定建立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部署和指导西海岸新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
一、主要目的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高质量家校社共同体。
二、成员单位
成立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教体局和区妇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变更。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承担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协调小组由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教体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关工委、区广电等部门和各镇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协调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三、职责分工
区教体局: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组织、制度、师资、课程、活动、资源、评价”体系建设,指导办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促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探索家庭教育规律。
区妇联: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区民政局:加大对贫困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家庭的救助、帮扶工作,在婚姻登记时指导新婚夫妻做好家风、家教建设。
区财政局: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区卫健局:做好妇幼保健、儿童疾病预防等科学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好新婚、孕妇科学养育的指导,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公安分局:及时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家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对未成年人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区法院、区检察院: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的,或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区总工会:在职工中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通过提高职工素质,带动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提升。
区文明办:把家庭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
区关工委:发挥“五老”的作用,协同有关部门,以隔代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更好的配合学校教育,推进社会教育。
区广播电视台:发挥广播电视的传媒优势,向社会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家庭教育先进典型。
各镇街: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各成员单位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或由组长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协调小组或者联络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会议议定的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推进本单位工作,对于涉及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工作应报告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向组长报告。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
(三)评价制度。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亮点进行表彰、通报,并及时总结和推广西海岸新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有效经验。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指导对口部门抓好交办任务事项的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领导小组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领导小组
组长:
张磊娜 副区长
副组长:
于瑞泳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宗兰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成员:
孙美青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管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
王宪臣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崔治文 区对外宣传中心副主任
谭 晓 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柳卫华 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闫希锐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于永伟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晓鲁 区法院副院长
逄境全 区财政局正处级干部
周淳莉 区卫生健康局二级调研员
刘庆华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纪宏斌 区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
孟庆科 区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副书记
刘 军 琅琊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学梅 藏马镇人大副主席
姜 欣 泊里镇副镇长
陈相飞 大场镇副镇长
王 芹 海青镇副镇长
赵国燕 大村镇副镇长
李扬眉 六汪镇副镇长
王伟国 宝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罗 琦 长江路街道副主任
薛美凤 黄岛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丁玉会 薛家岛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李传文 辛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艳萍 灵珠山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刘忠臣 红石崖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梁 晓 灵山卫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周显云 隐珠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张广柱 胶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张胜男 珠海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崔桂菊 滨海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胡 泊 铁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单红淑 王台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余义军 张家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春花 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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