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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 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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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初中、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围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持续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聚焦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主动对接职教高考,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新区“5+5+7”重点产业,主动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学调整专业,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全区初中毕业生17063人,计划招收中职学生7360人(不含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教育(下简称“中职”,含职普融通实验班)。

各学校要根据本单位教学、住宿、师资等基本条件,合理拟定年度招生计划,防止出现招生人数超出学校容纳能力的问题。区教体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布局调整的需要,严格审核各学校招生计划。

三、招生政策

(一)“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青岛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青岛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青岛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2023年,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二)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搭建学生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2023年,继续在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3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办学试点。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

(三)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院校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四)职普融通实验班。职普融通实验班试点继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在中职学校学习,注册中职学籍,学制三年。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五)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职、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学校面向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二是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职,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全市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

(六)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三年制中职批,共5个批次。职业学校在第一轮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七)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其他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

(八)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继续执行职业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相关政策。继续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上增加报名告知、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所报考的职业学校志愿。

(九)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23〕38号)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适当提高我区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能够接受适合的中职教育。二是积极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当提高我区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三是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陇南、定西、菏泽安排专项招生计划,确定培养方式,做好学校接收对口帮扶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四是在满足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职业学校适当增加外地生源招生计划。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中职学校要继续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对职教高考、职普融通实验班、“3+4”本科、综合高中实验班、五年制贯通培养、职业教育免学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使考生及家长能够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

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继续加大对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职业学校的监管力度,2023年新区10所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经新区教体局业务科室审核后,统一发放给各初中学校宣传,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公示,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局批复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

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各级招生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违反职业教育招生不退档不改录规定的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招生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附件:1.2023年西海岸新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23年西海岸新区中高职合作办学专业统计及招生计划表

3.2023年西海岸新区开展“职普融通实验班”试点学校及招生计划表

4.2023年西海岸新区中职学校三年中职班招生计划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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