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黄[不动产登公]字20260755(西)
李建风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私字第336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风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