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琅琊.刘金光、张玉杰、杨新华)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2-09
字体大小: 打印

编号:青西自然资[不动产登公]〔2026〕M00034号

因保管不善遗失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集体土地使用证

刘金光

宅基地使用权

370284102238JC00129

黄岛区琅琊镇五龙沟村


2

集体土地使用证

张玉杰

宅基地使用权

370284102234JC00182

黄岛区琅琊镇卧龙村


3

集体土地使用证

杨新华

宅基地使用权

370284102244JC00166

黄岛区琅琊镇西杨家洼


公告单位:琅琊自然资源所

2026年2月9日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