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9-11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青黄[不动产登公]字20260753(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91305号

张瑞海、汤莉群

胶南市海滨十路377号12栋1单元1803

(2025)鲁0211执15953号

2

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证明第003595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区支行

胶南市海滨十路377号12栋1单元1803

(2025)鲁0211执15953号

登记机构: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1日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