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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 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0-12-28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0-12-28
  • 政策咨询部门 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 生效日期 2020-12-28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68976823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公文】关于明确管道燃气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西新管发〔2020〕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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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促进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用气的需求,根据《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关于先行先试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现将管道燃气配套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明确管道燃气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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