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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39220211217170059
  • 成文日期 2021-11-16
  • 发布日期 2021-11-16
  • 生效日期 2021-11-16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河湖长制社会监督有奖举报制度(试行)的通知
    青西河办〔202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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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第6号总河长令工作部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监督,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河湖管理积极性、主动性, 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全区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区河长制办公室制定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河湖长制社会监督有奖举报制度(试行)》已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河湖长制社会监督有奖举报制度(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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