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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等
  • 索引号 739220240223151228
  • 成文日期 2020-07-30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0-07-30
  • 生效日期 2020-07-30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优化提升用水报装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
    青新城管〔2020〕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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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相关部室,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区直各部门,各供水企业

    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用水接入效率,优化用水报装流程,根据《高效青岛建设攻势作战方案2.0版》、《关于印发<青岛市优化提升用水报装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打造精简高效政务新生态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优化提升用水报装工作攻坚方案》2020年第15次西海岸新区管委主任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7月30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优化提升用水报装工作

    攻坚方案

    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提高用户用水接入效率,优化用水报装流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打造精简高效政务新生态改革攻坚任务,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用户导向,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办理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接入成本,着力提升社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工业企业、商业用户(含部队、学校、幼儿园等非居民用户)、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等新建、改建项目的用水接入业务。涉及国省干线、快速路、轨道及河道等设施的复杂用水报装接入工程,不适用本方案。

    三、攻坚目标

    优化用水报装流程,全面提高建设项目用水接入效率,办理环节由3个压减至1个(开栓通水);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开栓通水1/8);申请材料由2项压缩为0项。进一步降低用户用水接入费用

    四、攻坚任务

    (一)对标先进城市,优化用水报装流程,细化报装类别,进一步压减办理环节和时限。

    (二)2020年7月底前,用水报装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

    (三)建立用水报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用水报装过程的全流程跟踪管控。

    (四)深化“客户代表制”服务模式,提高用户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实施用水报装流程再造,细化报装类别,压减办理环节、时限和申请材料。

    用水接入项目办理环节由3个压减至1个(开栓通水);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开栓通水1/8);申请材料由2项压缩为0项

    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共享的,审批资料实行网上流转。没有实现网上流转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供水企业应当提前向有关部门或用户查询,无需用户提供。

    (二)切实降低报装费用用户已经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新建项目,实行用户用水报装“零费用”。

    1.供水设施已配套至项目相邻道路的,相邻道路供水管线至用水单位用地红线的供水设施(含计量水表,居民小区为红线处的计量总表,非贸易结算水表,其他单位为红线处的贸易结算水表),由供水企业出具配套设计方案(建设内容包括管线敷设、道路绿化挖掘恢复、水表安装、水表井施工等),编制施工预算,由区城市管理局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由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委托的专业造价评审机构对施工预算进行审核。上述工作完成后,由供水企业进行配套建设。由区财政局将上一年度建设费用追加列入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区城市管理局报财政审计后予以拨付。专业造价评审机构每一年度由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程序确定,费用从上述预算中列支,先行组织实施。

    2. 新区相关功能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实施的道路建设和项目配套工程中,应将市政道路及给水、雨水、污水、绿化、电力管沟等配套一并实施,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做好把关。对于已经存在的供水设施未配套至项目相邻道路的项目道路主干网供水管线至用水单位用地红线的供水设施(含计量水表,居民小区为红线处的计量总表,非贸易结算水表,其他单位为红线处的贸易结算水表),由区发改局负责在每年的固投中列“给水配套一揽子工程”项目,2020年先追加列入3000万元,此后每年度根据上一年度投资情况进行调整。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将每一个用水项目作为一个工程,编制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报批,按程序实施建设。

    3.涉及农村供水转为城镇供水的供水企业及功能区封闭运行的配套费用返还政策另行研究。

    (三)线上线下融合,提高用水报装便利度一要优化线下服务,实现多窗口、多渠道受理。供水企业用水报装业务要按要求全面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供水企业实行多窗口受理用水报装业务,企业服务窗口的业务办理系统应当与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办理系统联网,纳入统一监管。二要完善线上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服务热线等多渠道线上受理功能,切实做到应上尽上、功能完备,全面落实用水报装“网上办”“掌上”,实现用水报装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和查询功能。

    (四)办理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用水报装。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办理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涉及供水需求的项目,应急时将项目信息推送给区城市管理局和相关供水企业。供水企业依托相关部门推送的项目建设信息,主动上门对接项目用水需求、建设时间节点等信息,建立健全用水报装档案资料;依据相关技术资料,提前编制供水方案,指导建设单位完善设计方案,确保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供水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住宅小区项目提前到建筑设计阶段,确保供水工程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供水设施建设。施工许可办理机构应采取公告板、提示语等方式进行提醒。

    (五)实施用水报装全过程跟踪监管。供水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水报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报装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管控、留痕、存档,确保建设项目报装前工作与报装过程中的各环节衔接紧密、有序推进,形成完整规范的项目档案资料。在用水报装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供水企业应对用户进行回访,落实用水报装流程环节、办理时限及便民服务措施实施情况,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和“好差评”制度,由用户进行评价。回访及用户评价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

    (六)推行特色服务,深化“客户代表制”供水企业应充分发挥客户代表“水管家”“水参谋”的作用,通过客户代表一对一、点对点的主动服务,为用户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帮办代办服务。自接到相关部门推送的项目建设信息之后,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服务,对申请受理、现场勘查、供水方案确定、设计方案编制、竣工验收、开栓通水、供水服务等提供全程全方位咨询服务和帮办代办业务,实施“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实现用户“零跑腿”,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用户满意度

    六、有关要求

    相关部门和供水企业要充分利用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媒体和线下营业服务网点等渠道,广泛开展用水报装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制度建设和服务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共享服务建设,保障各办理环节高效运转,努力营造良好的用水服务环境。

    本方案自5月22日起试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积极对标先进城市,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好更优的用水接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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