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按照各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0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三个责任人”业务培训和履职检查,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落细,及时排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
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责任人的,必须事先报我局同意后再做调整。
附件1: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职责
附件2:2020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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