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西新住建发〔2023〕26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各有关单位:
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政策稳定、连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际,对此前出台的财政资金奖补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延续,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建办字〔2023〕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鼓励和支持我区推动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奖补资金。
第三条 奖补对象为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加装主体。
第四条 奖补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16年12月5日以前建成的本区适用《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既有住宅;
(二)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及使用登记(登记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符合青政办字〔2021〕11号文件和西海岸新区相关文件要求。
第五条符合奖补条件的,市级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区级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区级奖补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部门预算。对已加装服务整栋楼的、从地面至网点或平台上方人行面层的电梯(以下简称“平台电梯”),且已完成奖补的,如新加装可直接服务单一单元的电梯,该电梯奖补资金应扣除本单元已享受的平台电梯奖补资金部分(已享受奖补资金数除以该栋楼单元数);对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奖补资金减半。
第六条 奖补资金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遵循“市区两级、先干后补”的原则。
第七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区财政局负责将年度奖补资金编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核拨资金。
第二章 奖补资金申报、分配及管理
第八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每年9月10日前,对已完成使用登记和已进入土建施工阶段计划下一年度9月10日前可完成使用登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年视情调整)进行汇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年度奖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执行进度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加装主体提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要求,编制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奖补资金绩效目标以及资金分配方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第十条区财政局根据市级奖补资金额度,按相同额度同步配套区级奖补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编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配套到位。
第十一条加装电梯完成使用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加装主体准备相应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含市级奖补资金)。相关材料应包含: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
(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十二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中约定内容确定发放主体。得到财政奖补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改变加装电梯后新增构筑物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权责关系。
第十三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并按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第十四条 区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加装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资金使用负责。对加装主体等相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住宅地点 | 小区名称 | ||
楼栋号 | 单元号 | ||
申请人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
住宅建成时间 | 地上层数 | ||
户数(户) | 项目总金额 | (万元) | |
项目施工时间 | 项目竣工时间 | ||
特种设备登记部门 | 电梯使用登记时间 | ||
市级财政奖补申请金额 | (万元) | 区级财政奖补申请金额 | (万元) |
申报人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备案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 |||
财政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
工程内容 | ||||
工程地点 | ||||
实施主体 | ||||
设计单位 | ||||
监理单位 | ||||
土建施工单位 | ||||
安装施工单位 | ||||
实施主体意见 | 业主代表意见 | 设计单位意见 | ||
签名: (盖章) | 签名: | 签名: (盖章) | ||
监理单位意见 | 土建施工单位意见 | 安装施工单位意见 | ||
签名: (盖章) | 签名: (盖章) | 签名: (盖章) | ||
验收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