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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75336000200202000043
  • 成文日期 2020-07-27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生效日期 2017-08-07
  • 失效日期 无
  • 废止日期 无
  • 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十不准”规定
    青黄资管办字〔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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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青西新机关办发〔2015〕1号)等规定,现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利用工作便利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选取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准索要或者接受与交易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和交通工具、不动产、住房装修以及宴请、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三、不准违反规定为亲属和其他关系人从事与公共资源交易及交易后有关活动提供便利;

      四、不准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单位报销应当由本人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擅自受理登记、发布信息、抽取专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收取费用等;

      六、不准操纵或者采取暗示、授意、指定等形式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资格的确定、评标(评审)、交易结果,变更中标人(供应商);

      七、不准违反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应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搞暗箱操作;

      八、不准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露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情况、专家名单等应当保密的内容;

      九、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有关规定,脱岗空岗、拖延推诿、态度蛮横、效率低下或者刁难服务对象;

      十、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或者不相符合的各类活动,工作日禁止中午饮酒。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规定的,依照《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追究制度》(青黄资管办字〔2016〕2号)严肃查处。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68976511

      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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