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进一步落实《青岛市企业安全内训师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全区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内训师制度(试行)》的要求,在企业内部配置安全内训师、开展培训等工作,并在2024年12月30日前到区建管中心施工安全科进行备案。现将青岛市安监站《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内训师制度(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内训师制度》的通知.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袁建平,电话:8615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