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西新住建发〔2026〕8号
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冬季施工受低温、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较大,且部分项目存在年终岁末赶工期、抢进度、工人思归等诸多不稳定因素,极易引发群体讨薪事件及质量、安全事故。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全力以赴、千方百计,严格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春节期间本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质量安全工作,超前防范,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排查欠薪隐患,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各项目总包、分包及劳务等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四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排查欠薪隐患。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及时审核相应工程量、尽快结算工程款,在拨付工程项目各类款项时,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确保工人工资足额支付,不拖欠。在春节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主的清欠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发生欠薪投诉,清欠负责人及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全程参与协调,确保妥善解决,不得出现大规模集体讨薪事件。
三、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各项目、各有关单位深刻汲取近期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彻查彻改各类安全隐患;狠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突出对作业区、生活区、危险化学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审批,高度重视保温材料安全防范,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极端恶劣天气要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及有关规定编制冬期施工措施,及时掌握气温变化,认真抓好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所有停、缓建工程均应做好相关结构部位的越冬防护,施工、建设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已完工程部位进入冬期施工前进行检查和评定,做好记录,存入工程档案。装配式建筑的竖向构件应停止灌浆作业。
四、加强措施,严格落实冬期施工要求
各项目、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好房子”核心特征和建造要点的有关精神,切实强化冬期施工质量风险精准防控,提前排查整治质量管理盲区、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坚决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应牵头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冬期施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冬期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项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应结合项目实际,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应提前准备好冬期施工材料和保温物资,对不具备施工条件,不满足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要求的,不得施工;夜间施工混凝土的工程,项目部领导应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企业领导应定期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确保源头质量可控。监理单位应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工序、重要节点的管控,认真做好冬期施工方案的审批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冬期施工技术、物资准备情况和冬期施工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应加强冬期混凝土施工的旁站监理,特别加强混凝土工程的防冻抗寒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处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制定冬期混凝土生产专项方案和冬期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保证措施,并在进入冬期施工前将质量保证措施交送购货单位;应及时了解现场浇筑和养护质量状况,及时协商并解决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混凝土质量回访工作。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严禁冬期施工,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在施工温度低于5℃时,应停止施工。其他市政工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冬期施工方案,上一道工序达不到质量要求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保证冬期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五、明确时间,严格落实停工报告制度
(一)自2026年1月27日起,由建设单位牵头对项目欠薪隐患和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隐患清零后向主管部门提报《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隐患未清零的不得继续施工。对已完成阶段性施工任务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分别填写《停工报告表》(附件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加盖三方公章)》《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报告》《项目现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越冬前已完工部位检查评定记录》,在停工前3个工作日内向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书面报告,一式三份,建筑工程质量科、建筑施工安全科、建筑市场科各一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向市政工程质量科书面报告。(功能区在建项目报项目所在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在建工程春节期间停工安排报至区建管中心,金宏地址: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停工报告程序,不按程序擅自停工的,区住建局将追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任。
六、提前谋划,做好年后开复工准备
各企业、项目要提前安排,做好春节过后开复工准备,守好开复工安全关口,确保项目“开好局、起好步”,安全平稳复工。开复工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提前到岗履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要求做好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及住建云、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工作。提前对照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围挡、建筑外立面和扬尘整治。加强工人教育培训,开展“新年第一课”“开工第一课”有关活动。严格开复工管理,开复工程序实行会签制度,由建筑市场科对拟开复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前置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质量、安全复工申请。凡发现未经复核验收、弄虚作假、擅自开复工和现场存在重大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严肃处理。
七、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春节和工程停工期间,各项目、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在有关部门发出天气预警信息时,认真做好各项防御工作。要加强施工现场应急值守工作,制定《春节期间项目部领导和应急队伍值班表》并张贴在项目显著位置,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值班电话:86166010)。要认真开展节日防火、防盗、防滑、防风等安全防范技能教育,不断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应急队伍、物资、车辆的准备,确保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建筑市场科联系人:刘进通,联系电话:86168900;
建筑工程质量科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86897449;
建筑施工安全科联系人:张政,联系电话:86897586;
市政工程质量科联系人:丁磊,联系电话:86885702。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
停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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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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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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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停工时间 |
年 月 日 |
拟复工时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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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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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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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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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
年 月 日 |
办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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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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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公章): 项目总监(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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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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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复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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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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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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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时间 |
年 月 日 |
拟复工时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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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
年 月 日 |
办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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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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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检 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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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公章): 项目总监(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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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科意见: 年 月 日 |
建筑工程质量科意见: 年 月 日 |
施工安全科意见: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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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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