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西新住建发〔2026〕137号
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目前已进入汛期,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是保发展、守底线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汛期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强台、救大灾”,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压实汛期工作责任。各大功能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狠抓房屋建筑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和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各项目要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形成企业、项目、班组、工人全员抓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新格局,把责任落实到企业、项目、一线人员,落实到具体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隐患点,做到责任全覆盖无盲区,务必确保防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新区房屋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对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相关内容,结合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加强汛期深基坑安全管理。各房屋建筑工程要高度重视毗邻道路、河道、地下管线等特殊区域的深基坑安全监管,加大汛期深基坑检查巡视频次,重点检查支护结构(有无裂纹、开裂、渗水等)、施工工况(是否按方案进行开挖、降排水是否正常等)、周边环境(管线有无破损、建筑物及道路有无开裂变形等)及监测设施是否完好,要密切关注监测数据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原则上,汛期各房屋建筑工程每月要组织专家对深基坑进行一次回访,并对专家回访意见全面整改落实。汛期降雨过后,要及时组织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防排水专项方案》,明确防排水措施、备足防排水物资器材,将潜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储存于施工现场,以备启用,切实做细做实深基坑的排水、降水工作。
(二)加强汛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房屋建筑工程要进一步强化现场塔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制定完善塔机汛期应急加固预案,各类应急加固设施器材储备齐全,检查现场塔机地脚螺栓、附墙螺栓、标准节的紧固情况,不足时立即进行加固整改;及时排查塔机安全监控终端设备(如塔机黑匣子、塔机防倾翻装置等)是否接入管理系统平台,塔机自由端高度和独立高度是否严格控制在设计高度的80%以内;要及时摸排塔机平衡臂覆盖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并实行告知制度,确保相关人员知晓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躲避方法;及时落实塔机防碰撞措施,坚决杜绝塔机之间发生碰撞和塔机碰触周边建筑物、高压线路等问题发生。要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升降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检查附墙件和穿墙螺栓是否固定牢靠,防坠安全器是否处于检测有效期内,且是否灵敏、可靠,及时清除吊笼上方违规放置的螺栓、物料等杂物,坚决杜绝坠物伤人问题发生。同时要完善起重机械防雷措施,按规范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并做好防雷接地。
(三)加强汛期脚手架(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等工具式脚手架)、模板支撑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和拆除作业,并及时组织对现有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检查排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附着支座、提升支座、防坠安全器、电动葫芦及拉结点设置,清理架体上堆载的杂物,确保基础排水及时、可靠,架体安全、平稳。大风、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的安拆升降,恶劣天气过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加强汛期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技术标准规范,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各房屋建筑工程要及时排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等与外电线路之间是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检查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使用是否符合标准、通过国家实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雨前、雨后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排查,切实消除漏电、触电隐患。
(五)加强汛期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各房屋建筑工程要针对汛期大风、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进一步完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处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交底和健康体检。要强化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要求,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规范施工现场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的挂设和使用;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管理,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审批。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成后使用前进行验收,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加强汛期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防火技术方案。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着重施工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区、仓库、配电设备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管理;要落实动火审批和监护制度;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各单位要及时消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做到立查立改,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七)加强汛期现场临建设施、围挡墙安全管理。各房屋建筑工程要制定临建板房、围挡墙的应急加固方案,备齐备足加固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极端恶劣天气来临前,要迅速开展巡查,按要求完成临建板房、围挡墙加固工作,同时加强周边环境(包括基坑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路、高大土堆等)巡视,加强应急响应,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程序上报。
三、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根据汛期施工特点,各企业要制订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警预报和响应工作。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异常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深入研判极端恶劣天气对施工的影响,做好隐患排查、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各项防范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四、深化汛期宣传,强化教育引导
各房屋建筑工程要针对近年防汛工作严峻形势,结合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加强防汛知识培训,增强现场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熟练掌握应急逃生、避险技能,切实筑牢全员防汛战线。要加大汛期工作宣传力度,依托电视新闻、报纸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媒体媒介,大力宣传防汛工作经验做法,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大力营造“人人关注防汛、人人支持防汛、人人参与防汛”的浓厚氛围,持续夯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群众基础。
五、严肃督导检查,抓实工作成效
各大功能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汛期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将防汛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导内容,对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应急准备不足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及时梳理汇总本辖区防汛工作情况,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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