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关于征集2024年度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第二批)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上报。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范围。青岛市行政区域内,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开工的新建项目,已经列入第一批试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2.项目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桥工程、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工业建筑等。
3.技术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设计、生产、施工、运维阶段,开展智能建造相关技术(BIM技术、智能技术与装备、建筑机器人等)应用和数字化、智能化协同管理,对照《青岛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价指标(2024版)》(详见附件3)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总结智能建造经验。
4.申报主体。建设、施工总承包、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等参建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由建设单位牵头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系统集中申报。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青岛市智能建造管理系统(网址:http://120.221.95.26:8080/SgtQY)填报项目信息。
2.纸质材料报送。请于2024年8月29日12:00前送至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519号1510房间(建设科技推广科)。
联系人:侯运超,86989106;
赵 倩,86988698。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关于征集2024年度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第二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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