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新区内招标代理机构要及时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准确、全面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各招标代理机构在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及上传扫描件后,需携带与平台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送至长江中路519号建国大厦1508C办公室(业务电话:86998270)进行审核。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