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数据全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政务公开原则及范围
(一)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以不泄密为前提,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做到职责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草案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回应、公开重要会议等。
“公正、公平、便民”,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范围
对机制保障、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三、政务公开内容及分工
(一)持续推动办文(如通知、通告等)办会、主要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建议提案办理的公开,起草部门拟制公文时,须明确公开属性,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按程序上报。
(二)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公开局长重要办公会议、局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标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党务公开、住房保障等信息。
(四)公开职责内的与安全生产、住房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及回应等;持续推动办文(如通知、通告等)办会、主要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建议提案办理等。
(五)公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安全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六)公开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务公开标准。
(七)公开培训工作计划、总结。
四、严格公开时效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明确公开方式
(一)网站公开。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目,对应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网上公开。
(二)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局实际,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落实”。
(二)严格目录落实。严格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细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到具体办理人。
(三)坚持创新创优。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创优特色,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坚持倾听民意,搞好调研,公开公示、科学决策,并做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题题有结果。本年度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机制。坚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和方法,时刻和人民群众保持互动。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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