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519号建国大厦15楼;邮编:266555;电话:0532-86166167)。
一、总体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做好信息发布,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扎实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的《青岛西海岸新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水电气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青岛西海岸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过程监管办法政策解读》等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并详细解读。我局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做到信息及时制发、及时更新、及时维护。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建设领域、住房保障、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建设报、学习强国、大众网、蓝睛、青岛西海岸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重大活动等相关信息58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数为464件,含自然人申请353件,商业企业申请14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97件,其中,予以公开57件;部分公开102件;不予公开61件,含涉及商业秘密事项47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4件;无法提供226件,含非本机关制作或政府信息不存在事项200件,咨询类或需本机关进行加工分析事项26件;不予处理6件,含重复申请不予处理事项3件,信访投诉不予处理3件;其他处理12项,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不再处理事项2件,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项,其他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是指本行政机关本年度接收,在法定答复时限内,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
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数27件,维持我局所做《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4件,结果纠正1件,终止2件,尚未审结的0件;被申请行政诉讼13件(一审9件,二审4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6件,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4件,尚未审结0件;经复议后起诉7件,结果维持4件,结果纠正1件,尚未审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我局制定并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的通知》,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和流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明“三审三校”责任,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政府网站开展常态化自查自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操演练,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格中数据为0的要标注为0)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4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1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3 |
14 |
0 |
0 |
97 |
0 |
4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1 |
1 |
0 |
0 |
5 |
0 |
5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0 |
0 |
0 |
0 |
32 |
0 |
10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3 |
0 |
0 |
0 |
4 |
0 |
4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6 |
0 |
0 |
0 |
4 |
0 |
1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7 |
13 |
0 |
0 |
52 |
0 |
20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刚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353 |
14 |
0 |
0 |
97 |
0 |
46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4 |
1 |
2 |
0 |
27 |
2 |
4 |
0 |
0 |
6 |
4 |
1 |
0 |
2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把控不严、内容还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及时清理政府网站已失效文件。
(二)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年共发送9份缴纳信息处理费通知,其中1份申请人按期缴纳信息处理费,按规定予以答复,另8份因申请人逾期未缴纳信息处理费结件。发出通知的信息处理费金额共计196720元,实际收费150元,其他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对2024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对照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的公布及调整各项政府公开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8件,其中人大建议67件,政协提案51件,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村居改造、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截至12月底,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和提案的吸收采纳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西海岸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