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交通运输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部令〔2020〕第21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部令〔2023〕第8号),经我局研究,决定准予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黄岛油库自2026年1月8日起,黄岛油库二作业区罐改五期D储罐区6027#、6028#储罐作业危险货物品名为:原油(UN1267)、燃料油(UN1268)。换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鲁青)港经证(1015)号-C030、(鲁青)港经证(1015)号-C031。
特此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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