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下载
pdf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交通运输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部令〔2020〕第21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部令〔2023〕第8号),经我局研究,决定准予中国船舶燃料青岛有限公司12#储罐新增危险货物作业货种轻质燃料油。换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证书编号:(鲁青)港经证(1012)号-C012。
特此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