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7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创新突破年”和“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现制定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交通运输领域发展全局,坚持守底线、提质量、惠民生原则,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青岛西海岸新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相关职责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三、工作重点及任务
(一)调整运输结构
1.大力发展铁港联运,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水路集疏港比例达到60%。
2.配合推进董家口至沂水铁路、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铁路建设。
3.大宗货物运输,鼓励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等绿色方式运输。
4.大力发展多式联运,2023年海铁联运达到195万标准箱。
5.青岛港前湾港区的矿石和焦炭等大宗货物主要改为铁路或水路运输,董家口港区矿石和焦炭等大宗货物铁路、水路集疏港运输量占比达到70%以上,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达到8%以上。
6.着力提升公路运输效率,降低货车空驶率,利用“互联网+”高效货运等业态创新方式,促进供需匹配,逐步降低空驶率。
(二)优化用能方式
1.按照上级整体部署和任务目标,与规模以上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签订优先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目标责任书。
2.严格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排放。
3.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鼓励港口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力争2023年岸电使用3500艘次以上。
4.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占比60%以上。
5.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占比80%以上。
6.鼓励引导前湾港区和董家口港区倒运车辆及各类装载机械逐步更新替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7.创建绿色港口,改造更新高耗能设施设备,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
8.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使用比例,中心城区运行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
9.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鼓励工地、港口、货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
(三)强化扬尘管控
1.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整治行动,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围挡喷淋装置。
2.强化城市裸露土地绿化整治,加强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3.渣土车出场前必须对轮胎和车身进行全面冲洗或清理,防止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
4.持续提升道路精细化保洁水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型保洁车辆,加大重点道路保洁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保与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绿色发展、建设交通强省等意义重大。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牢抓实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围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创新突破年”,对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逐项梳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施见效。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局业务科要加强跟踪督导,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业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