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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 索引号 741520251124142234
  • 成文日期 2025-04-23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3
  • 生效日期 2025-04-23
  • 失效日期 2026-01-01
  • 有效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2026-01-01
  •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西新交字〔2025〕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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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423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法治新区建设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2025年我局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行业法规制度体系和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质效,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一、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一)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协助主要领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挖掘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工作,及时向党组(党委)汇报法治建设的重要事项。做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主动报告和对外公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

    责任部门:业务科、办公室(政工)、局属各单位

    (二)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制定《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普法工作计划》《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压紧压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 ·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府院联动,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特色活动,制定法院旁听工作方案,季度落实旁听活动。

    责任部门:业务科、局属各单位

    (三)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与诉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探索行政复议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中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导作用。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总结应诉经验,组织法院旁听及案例分析交流,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部门:业务科、局属各单位

    (四)大力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律师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公职律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和《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推动参与我局与各企业、群众间重大事项决策讨论,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合同类法律文书的审核,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公开讨论、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案件等。

    责任部门:业务科、局属各单位

    二、不断完善行业法规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专家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行业和企业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延期等工作。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二)扎实做好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好对重大行政决策、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积极运用“政府法治一张网”,规范审查程序,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继续落实好合同审查制度,重新完善修订常用合同模板,规范审核备案。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做到应审尽审、应审必审。

    责任部门:业务科、局属各单位

    三、加快完善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省市两级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制定我局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监督“三项制度”落实,压实行政执法责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和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执法、乱检查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应用,严格落实“山东通”、“鲁执法”入企“扫码执法”,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问题。

    责任部门:业务科、运输中心、港航中心、公共交通科

    (三)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做好我局持证执法人员新增和清理等各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书面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督查。

    责任部门:业务科、局属各单位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质效

    (一)开展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深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体验。推进“无证明城市”全领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落实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围绕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等重点事项合力攻坚,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开展全面自查,整改不规范、不准确要素,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水平。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科学制定并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移动监管要求,加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维护,开展好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现联合抽查比例占总比例的60%以上,按照省、市两级移动监管规定通过移动终端上传检查结果,提高移动监管应用率,并定期公示检查结果。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效能。

    责任部门:业务科、局属各单位

    五、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一)持续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供给。围绕“为基层赋能、为企业减负、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开展“促环境优化”活动,培育选树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打造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亮点名片。

    责任部门:业务科、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全面整改落实上级转办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具体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同步整改,建立健全“当下改”举措和“长久立”机制。扎实做好备考迎评工作,突出交通运输行业特色,争取实现更多创新突破。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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