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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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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 成文日期 2024-07-22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交规〔2024〕3 号
  • 文章标题 《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解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2024719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修订后的《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市《裁量基准》)。市《裁量基准》2024819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20218月,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印发了市《裁量基准》该规范性文件实施以来,对促进青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较多,尤其是国务院、省、市对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裁量基准已不能完全满足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成为当前我市交通运输工作重要工作之一,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依据

    1.青岛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1719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

    2.《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2014827日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

    3.青岛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2023128青岛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4.《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21323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

    5.《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5627日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

    6.《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201897日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正);

    7.《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201873日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正);

    8.《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2018121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9.《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16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10.《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2013627日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

    三、主要内容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省《裁量基准》)市交通运输2021年的市《裁量基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新版市《裁量基准》。新版市《裁量基准》对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工程质量等门类行政处罚进行分类梳理,基本沿用省《裁量基准》编制规则,纲目上下对接形成体系化,进一步规范违法行为名称和处罚依据,逐项明确违法情节和裁量基准,按要求将处罚标准由定额改为幅度,明确违法行为计算期限为一年内,可跨自然年度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统一。目前共计109项,其中公路路政15项、水路运政9项、道路运政75项、工程质量监督9其他1

    修订意义

    (一)修订内容及过程依法合规。在内容方面,《裁量基准》基本沿用省《裁量基准编制规则,进一步规范违法行为名称和处罚依据,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统一,修订过程,严守相关程序,有效开展内部征求意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从多方面对修订内容进行了修订研讨,制定程序合法合规。

    修订时机恰当,契合行业发展规律。近年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较多,上级部门对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版省《裁量基准》已于202467日印发,并将于202481日起施行。及时做好市《裁量基准》修订工作,既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也是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保障,契合行业合规合法健康发展的规律。

    修订有利于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行业稳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能否正确、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直接影响到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关系到交通运输部门的形象,也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及时做好裁量基准的修订工作有利于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行业稳定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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