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现将《关于建立青岛西海岸新区校外培训机构“诚信监管”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0月26日
关于建立青岛西海岸新区校外培训机构“诚信监管”机制的意见
为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构建培训行业信用综合监管系统,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特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校外培训机构“诚信监管”机制。
一、规范培训机构招生宣传
各培训机构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各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各机构不得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不得招收3-6岁儿童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学前教育。
二、强化教师任教资格管理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各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三、建立办学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机构信息公开机制,在机构内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并在公示栏公布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教师信息、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发票样本、收退费规定等内容,做到机构信息透明公开。
四、加强培训材料管理
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20〕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各机构要对使用教材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严禁超标超前培训行为。
五、建立完善双随机检查机制
借助“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完善双随机检查机制,通过双随机检查切实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监管,对抽查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六、强化法律政策宣传引导
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各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家长的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畅通查询投诉举报渠道
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公布黑白名单,公开举报受理电话,方便群众依托平台查询机构相关信息和投诉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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