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初中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11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市建设部署和《青岛市职业教育高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围绕青岛市“10+1”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聚焦新区“5+5+7”重点产业,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优化专业设置和中高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布局,加强招生计划引导和调控,提高职业院校服务学生多样化发展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二、招生计划
2026年,计划招收中职学生9490人(含综合高中23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类别分为:综合高中招生、三年制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以下简称“职普融通”)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三二连读招生、中等职业教育(三年制)招生。
三、招生政策
2026年,全市中职招生政策保持总体稳定。
(一)持续推进职普融通联合育人。一是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职普融通班,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二是职普融通实验班(注册中职学籍,在中职学校学习,学制三年)继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主要面向职教高考,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优秀技能人才。
(二)继续开展五年制高职招生。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学生五年均在中职学校培养,高职院校通过全程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加强专业建设、安排教师支教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2026年,继续在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3所高水平职业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招生。
(三)继续做好“三二连读”贯通培养,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四)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三年制职普融通实验班批、“三二连读”批(含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三年制中职批。职业学校在第一阶段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五)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
(六)继续实行职业学校招生不退档、不改录政策。从2021年开始,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不再允许退档和改录,今年继续实行该政策。在市局规定的报名过程中,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调整职业学校职普融通、三二连读(含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三年制中职志愿。通过扩大宣传、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
其他招生录取工作,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12号)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学位供给和办学条件实际,根据新区产业发展需求等,提高办学质量。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质量监测、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和专业布局调整的需要,严格审核、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质量不高、投诉量高居不下的学校,将调减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反馈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等招生计划后,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合理提报剩余招生计划。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推行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备案制度,对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专业,严禁招生。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完成率低于60%的学校,将减少招生计划。加强跨省招生管理,中职学校开展跨省招生,需学校申报、市局审核、省教育厅审核并征求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未获得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近五年在招生、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出现过违纪违规办学行为和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不得列入跨省招生计划编制范围。中职招生录取截止到8月1日,各学校要提前谋划招生工作,留出提前量,严禁违规录取学生。
各中职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和虚假宣传、违规承诺;严禁超出省教育厅备案的专业和计划进行招生;严禁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严禁违规给校内教职工发放招生工作奖金;严禁与生源学校签订招生等相关协议并违规给予相应费用,或违规向生源学校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招生费用;严禁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或利用在校学生招揽生源并支付相关费用或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券等;严禁违规向合作办学企业等单位转移资金并用于支付招生费用。
(三)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的处理。对组织或参与违规招生行为的教职工,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和《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按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籍,严禁擅自更改已注册学生的学籍信息,严禁为普通高中等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四)加强中职招生政策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好中职学生的多样化成才路径。及时在新区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平台,登载本年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让有意向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科部室联系。
联系电话:86988780 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职教)
86115857 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民办)
86883586 招生考试部
88192020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2026年职普融通班招生计划
2.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6年职普融通班招生计划
|
序号 |
中职学校 |
合作普通高中 |
试点专业 |
招生计划 |
|
1 |
青岛西海岸新区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高级中学 |
建筑工程造价 |
50 |
|
2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25 | ||
|
3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50 | ||
|
4 |
跨境电子商务 |
50 | ||
|
5 |
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 |
25 | ||
|
6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
25 | ||
|
7 |
建筑工程施工 |
50 | ||
|
8 |
青岛西海岸新区 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 |
幼儿保育 |
100 |
|
9 |
服务机器人装配与维护 |
50 | ||
|
10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50 | ||
|
11 |
青岛西海岸新区 中德应用技术学校 |
青岛西海岸新区致远中学 |
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 |
50 |
|
12 |
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 |
50 | ||
|
13 |
机电技术应用 |
50 | ||
|
14 |
青岛西海岸新区 音乐学校 |
青岛西海岸新区音乐学校(综合高中) |
艺术设计与制作 |
40 |
|
15 |
音乐表演 |
20 |
附件2
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
办学性质 |
学校名称 |
招生电话 |
|
公办 |
青岛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88153131、88153080 |
|
青岛西海岸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
86616256、86616258 | |
|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 |
80981198、80980967 | |
|
青岛西海岸新区音乐学校 |
86706768、86706769 | |
|
民办 |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海职业学校 |
83182115、83175666 |
|
青岛建国职业学校 |
88138078 | |
|
青岛传媒职业学校 |
58256952、58718087 | |
|
青岛明天职业学校 |
13864205923 | |
|
青岛西海岸新区绿泽电影美术学校 |
86619398 | |
|
青岛西海岸航海职业学校 |
88175577 |
详见文件原文:
青西新教体字〔2026〕239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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