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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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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将2026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6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026年普通幼儿园托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保育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区局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社区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含报名时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咨询电话等,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类别等内容。

新建幼儿园视筹备情况确定招生时间,并适时面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各幼儿园小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8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四)期间进行。托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22日(星期一)至6月25日(星期四)期间进行。具体时间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2.报名方式。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家长根据所选幼儿园的招生条件及要求,下载“爱山东”APP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相关幼儿园报名端口为幼儿进行报名。

3.招生范围。

(1)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配套服务范围内常住户籍(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持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在此基础上,各幼儿园结合当年招生计划,根据监护人房屋产权情况和幼儿户籍,确定录取批次,依次分类录取。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后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招生范围,参照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执行。

(2)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具有西海岸新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其他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企事业单位、高校、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4.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抽签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多胞胎参加同一幼儿园随机派位的,可以选择“一人一号”或“多人一号”。平时如有空余学位,随补随招。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级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2.规范入园报到。体检合格者,由家长带领幼儿携带户口本、《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以各幼儿园规定时间为准)。

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应组织家长填写《幼儿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发放入园须知。入园须知应包括入园和退园程序、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收退费办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幼儿园统一开学时间为9月1日(星期二),在此之前可以本着家长自愿原则,组织新生开展适应性、过渡性保育教育活动,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开学前一个月。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局、各镇街、各幼儿园要逐级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学位供给情况,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小班招生后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公办幼儿园“应招尽招”2-3岁幼儿。

(三)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实施“长幼随学”,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幼儿参加小班统一招生时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

(四)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招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幼儿,开展融合教育。特殊教育中心可根据学校整体招生安排,做好学前部(班)招生工作。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按要求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合格率。幼儿园扩大招生班数或班额,需提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区招生政策,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严禁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等费用。区局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维护招生公平。

(六)加强学籍管理。根据《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学前儿童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前儿童初次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后,幼儿园应凭其有效身份证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并在开学后规定时间内建立学籍档案。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为幼儿选择合法幼儿园,要公开各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

监督电话:0532—88183155、0532—86988779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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