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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 索引号 005175299000200202000005
  • 成文日期 2019-11-01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西新教体发〔2019〕28号
  • 发布日期 2019-11-01
  •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 生效日期 2019-11-01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988870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小学“强基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青西新教体发〔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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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结合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小学“强基工程”(以下简称“强基工程”)。

    一、总体思路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思路,结合青岛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创建,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实施,激发“实验校”办学内生动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就近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任务目标

    “强基工程”每三年一个周期,持续推进。首批“实验校”经过3年努力,实现教育教学状态明显改善,整体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增强,家长对学校满意度明显提升,全面建设“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挂职支教,助力学校发展

    选派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以挂职支教的形式,派遣到“实验校”,为“实验校”配强领导班子,配齐紧缺师资。选取20所城区相对边远或农村新建、改扩建小学作为首批“实验校”(见附件2),从城区长江路、薛家岛、隐珠、珠海、胶南、灵山卫、滨海街道辖区内的小学,选派40名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挂职支教。挂职支教干部和骨干教师担当派出学校和派入学校的联络人,促进校际教育教学交流与互动;担任学科教学工作,发挥教学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开展听课评课、集体备课、教师培训等活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发挥传、帮、带作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实验校教育教学水平。

    (二)加强教育配备,改善办学条件

    加强“实验校”师资配备。特别对结构性缺编的“实验校”,下达教师招聘计划和师资调配时予以倾斜,加大力度调整优化师资结构。

    单列建设和装备专项经费,确保经费投入高于同规模的学校,重点保障“实验校”的校舍改造、特种室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

    单列学校内涵发展专项经费,确保学校开发课程、培训教师队伍、实施教学改革、创建特色品牌需要。

    (三)实施“三名工程”,强化专业引领

    “实验校”校长不是名校长的纳入名校长培养对象或名校长工作室成员。

    每所“实验校”选拔推荐1-2名骨干教师,列为名师培养对象或名师工作室成员。

    每所“实验校”选拔推荐1-2名班主任,列为名班主任培养对象或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

    同时启动名师、名班主任“种子计划”,优先选取支教人员或“实验校”中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纳入“种子计划”,每所“实验校”不少于5%。

    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向“实验校”倾斜。优先安排全国省市的培训,强化区和校本培训,每学年至少安排2次区级集中培训,多渠道提升“实验校”干部管理能力和教师专业能力。通过培养,争取在纳入“三名工程”培养计划的人员中分别有20%的人员成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40%的人员成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对象。

    参与“强基工程”的学校教育干部队伍保持相对稳定,名师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培养期间需在“实验校”专职从教至少2年。

    (四)专家团队指导,全程精准施策

    建立区级指导专家团队,为每所“实验校”配备不少于3名指导专家、教研员等,下沉学校,摸透底子,扣准问题,在进行初态评估的基础上,指导“实验校”制定三年实施规划,形成“一校一规划”,并给予全程专业指导。开展蹲点实践研究,将“实验校”建设成为教育科研基地校,指导学校完善日常教育科研机制,推进优秀成果在“实验校”的转化应用与合成再造。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育人质量

    1.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实验校”以立德树人为本,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健全教学环节,科学设计作业和测验,促进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的一致性。广泛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突出社会考察、探究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

    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教研活动向“实验校”倾斜。挂职支教干部、骨干教师和实验校合力聚焦学科课堂教学、学校课程编制、教师教研活动、特色课程建设等学校内涵发展核心主题,开展集体研究,深化实践探索,提炼策略方法,搭建分享平台,促进智慧传递,多渠道提升“实验校”干部管理能力和教师专业能力。

    (六)激发办学活力,推动创新提升

    “实验校”在用好外来支持的同时,用足学校资源,集聚学校教职工的实践智慧,发挥学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学校治理方式,推进学校开放办学,形成学校、家庭、社区合力育人格局。“实验校”要主动开展创新性教学和研究,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增强底线意识,在规范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突破。

    (七)凝练办学特色,形成新区品牌

    加大教研科研机构对“实验校”课程建设的指导,联系高等院校、市教科院及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实验校”特色课程建设、特色教师培育,帮助学校建设符合校情的特色课程。帮助“实验校”聚焦德育、科技、艺术、体育等领域,打造办学特色,努力形成品牌,每校建立1~2个区级及以上的特色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强基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强基工程”的实施管理,加大投入,健全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指导协调“强基工程”各项工作。

    (二)扎实有效推进

    区教育和体育局调研确定强基工程“实验校”,由专家指导团队会同区局职能科室和挂职支教干部,指导“实验校”制定“强基工程”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实施项目,着眼实效,稳步推进。

    (三)落实督导评估

    研究制订对强基工程“实验校”的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含指标体系),突出增值评估,建立“实验校”发展性档案,将学校干部培养、教师专业成长、学生核心素养、资源优化配置、课程教学改革、学校特色建设、家长满意度等方面发展进步情况作为评价“实验校”建设主要指标。

    组建专家组依据督导评估方案,每年一次开展对“实验校”增值评估,及时监测“实验校”的建设成效,督导评估成绩纳入学校考核。每名挂职支教人员要制定两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派出和接收学校同意后,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学年度末和期满时,将对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完善奖励机制

    加大“提升工程”政策扶持力度。对参与“提升工程”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支援校”向“结对提升校”选派的挂职支教干部教师,经考核评定能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以下方面给予优惠:挂职支教人员年度考核和评优树先名额单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少于挂职支教人数的50%,评选推荐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比例一般不少于挂职支教人数的50%;参加优秀教师休养活动比例不少于挂职支教人数的20%;考察优秀的纳入教育干部培养计划;到农村(或黄岛、红石崖、辛安、灵珠山辖区学校)支教的,除享受支教补助700元/月,每月再增加500元(每年10个月),其他支教教师补助500元/月;挂职支教干部教师在职称评聘中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干部使用中优先。

    (五)强化展示宣传

    定期组织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分享小学“强基工程”典型经验和做法。开展新区小学“强基工程”、“家门口的好学校”专题宣传,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实施“强基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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