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体育发展中心,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19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改字〔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印发<2020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十大行动计划>》(鲁教师函〔2020〕1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20〕7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与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坚持制度约束与自我约束相结合,以“四有”好老师为示范标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充分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化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加强实践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广大教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人格正的教师队伍。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区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以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特色实践活动纳入“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阵地。健全“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专项教育,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师德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首要任务和必修模块,落实师德教育第一课制度。把师德培训作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新学期全员学习第一讲。创新师德教育模式,研发有学校特色、符合时代精神的师德教育精品课程。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学习,剖析教师队伍中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每学年集中校本培训不少于4次,新教师上岗培训师德教育不少于20学时,在职教师师德教育培训不少于8学时,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理想信念专题教育。建立师德师风培训档案制度,将师德师风培训情况纳入教师成长档案,确保培训学习计划、标准、课程、考核四到位。
(三)开展集中教育。每年9月份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以师德师风报告、论坛、征文、演讲、讲座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集中学习、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寻找“身边的最美教师”、关爱救助困难学生等活动,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的功能,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教师到石油大学校史馆、黄海学院雷锋纪念馆、明月海藻集团等基地进行体验和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师德建设五项行动(家访行动、学生谈心行动、志愿服务行动、读好书行动和师德案例分享行动),着力提高教师对师德规范的践行能力,让高尚的师德融于心、践于行。
(四)落实教师宣誓制度。把教师宣誓活动作为教师进行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新教师入职宣誓和新学期、教师节或重大活动时的教师集体宣誓活动,引导教师深刻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和义务,坚定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增强教师职业认同感、荣誉感。
(五)建立职业行为清单。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鼓励和倡导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行为正面负面清单,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正面清单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指导,在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政治立场、教育教学、情感育人、廉洁从教、敬业奉献等方面,明确教师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负面清单以教育部规定的“七条红线”为依据,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廉洁从教、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行为限制或禁止。
(六)严格组织师德考核。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建立教师个人自评、学生与家长评议、学校与同事测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参评等多方测评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主体多元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存入教师成长档案,实行教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前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评议,考核评议情况及时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在学校公开。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招聘和引进过程中,严把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心理健康关,全面落实新入职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要求。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新入职教师试用期考察的重点,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七)强化师德典型引领。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评选表彰“师德标兵”、“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先进个人,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开展榜样学习活动,讲好师德故事,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通过拍摄专题片、人物专访、微信点赞、文艺作品等形式,全方位推送真实感人、真情动人的新时代先进师德事迹,努力形成社会尊师重教、教师爱生乐教的良好氛围。
(八)健全师德监督体系。完善“学校、社会、教师、家长、学生”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全面推行教师公开承诺践诺,聘请社会监督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和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在学校公开栏设置“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黑名单”和曝光台,长期公布学校和区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及时公开师德规范文件要求;在学生教室适当位置长期公布教师承诺、局与学校监督投诉电话;每学期通过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万名教师访万家”等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紧盯教师节、中秋节、春节等关键节点。区局及时梳理反馈师德师风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重点督办,形成警示震慑氛围。每年10月份,各单位集中组织教师在思想和行为等方面回顾自己的从教经历,对照《十项准则》进行深刻剖析,开展师德师风“回头看”,形成自查剖析材料,制定整改计划,于12月份报送区局。
(九)强化重点整治。制定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重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排查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行为,是否存在家庭开设有偿辅导班等行为,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等行为,对排查确定的重点教师,记入台账,实行干部包案制,责任到人,强化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区局明察暗访行动工作组继续对校外辅导机构、重点学校、有信访举报的小区等进行明察暗访,对涉及有偿补课的举报必查直查,对热点重点学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组织调查、问卷等。充分利用“青青益课”、“青岛益辅导”等志愿服务团队,为有需求的学生答疑解惑。
(十)规范查处办理流程。完善师德问题受理、查处与报告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统一流程、规范办理”的原则,对线索问题进行逐一落实,做到有诉必查、查处必严、有责必究。快速受理,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投诉举报登记,统一编号,建立师德信访台账。快速查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到举报投诉线索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做出说明或视情况补充调查。逐级报告,各单位要将收到的师德投诉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及反馈情况等及时报送区局,对正在发生或有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的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要专题报告。对师德失范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和体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将师德表现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具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督查制度,实现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督查全覆盖。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年度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列入责任督学的重要内容。区局将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持失则必问,问责必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