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4号)要求,现将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6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8000人。
三、招生原则
(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生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招生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各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当年毕业班数、学校规模、片区生源等情况最终确定。
(二)继续实行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全区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4号)、《青岛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青教通字〔2020〕29号)要求进行,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与公办学校相同,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的计划招生(详见附件1),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并报青岛市教育局批准,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青岛市范围。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三)严格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2〕163号)要求,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最终录取学生名单需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和普教科备案。
(四)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有关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工作。
(五)强化控辍保学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要对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实地摸排,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村委、残联等机构,及时向其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见附件3),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各普通学校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要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区特殊教育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
(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进一步优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二)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青e办”APP或“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三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三)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及审核方式
1.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连续满半年。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4.入学材料审核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力争实现招生报名“零证明”。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1.公办学校
公办中小学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民办学校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省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2022年起,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民办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家长需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未被录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相应报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后续阶段依然开放报名。如后续阶段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按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家长到民办学校参加电脑派位时,须签订《青岛西海岸新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协议》(见附件4)并保留好回执,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3.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五)新建校启用情况
2022年秋季有三所学校(校区)投入使用,包括青岛中德生态园礼贤学校(暂定名)、青岛西海岸新区奋进路中学(暂定名)、青岛西海岸新区世博城学校(暂定名),启用时间将根据各学校启用条件确定,具体招生范围见附件5。
(六)部分学校招生方案调整
青草河小学的招生范围增加青草河主河道以东以南、琅琊台南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北的区域。
青岛西海岸新区超银学校(民办)自2022年起停止招生。
(七)报名入学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文华中学和博文中学面向学位紧张的区域(新区四中、新区六中、弘文学校和文汇中学的片区)各招收70人,报名时间:7月6日。
第二阶段 公办学校(学位类型1、2、3、4)和民办学校(学位类型1、2、3、4、5)报名:7月9日-7月13日。
第三阶段 公办学校(学位类型5)和民办学校(未被录取但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报名:7月25日-7月27日。
补录阶段 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8月4日。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6。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树立大局观念,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分工,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招生宣传、政策解答、资格审查等重点环节落实职责要求。要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招生工作的影响,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流程、报名所需材料和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招生期间,各学校要将相关招生通知、报名指南、招生咨询电话(附件7)和监督电话等材料在校门口张贴公布。在工作时间安排专人接听招生咨询电话,答复家长的咨询,做好网上报名的解释指导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前期对招生区域内新生的调研情况,审慎发布学位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除足球后备人才外不得进行其他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好幼小衔接。
(四)强化监督问责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处罚。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入学政策,相关入学材料要留存半年以上,以备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查。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批准超计划、超区域招生。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和体育局普通教育科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86988782 86988962
招生监督电话:88192020
附件:
1.青岛西海岸新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2.青岛西海岸新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3.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青岛西海岸新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协议
5.2022年新启用学校(校区)招生范围
6.2022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7.2022年各小学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等详见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