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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及解读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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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政策及要求,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及解读公示如下:

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什么?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提供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最后时间连续满半年。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有哪些政策规定?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对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实地摸排,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村委、残联等机构,及时向其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附件3),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三、适龄儿童可以延缓入学吗?

新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

1.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学区内学校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病历。

2.此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家长、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各保留一份。

3.延缓入学原则上只可申请一次。

四、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休学的政策要求是什么?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为一年。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

五、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休学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家长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学校。

2.学校审核材料并将相关证件上传至“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3.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复学的政策要求是什么?

学生休学期满,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康复,可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

七、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复学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议复学证明。

2.学校审核材料并将相关证件上传至“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3.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转学的政策要求是什么?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办理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和起始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同一个招生区域不允许转学。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九、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转学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

2.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可及时关注申请转入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区(市)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及时了解政策发布及办理时间。

十、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办理转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需要转学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户主、就学对象页)、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需要转学的,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部队转业证明。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到我市就读的,提供学生父母在我市居住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社保证明。

4.普通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市,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件1份,纸质)或《成长记录》档案(原件1份,纸质);②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原件1份,纸质);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原件1份,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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