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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审查制度】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2-20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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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新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严密性,防止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结合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保密审查原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

(二)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

 保密审查内容

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涉及下列信息不得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包含身份证号、手机号、金融账户、健康状况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的信息;

(二)未经议决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集意见的除外);

(三)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保密审查程序

(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批在正文(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两字符位置)写明公开属性“(此件主动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公开)”。各学校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才能公开。

(二)政策研究部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后,在政务网予以公开。对保密审查不能公开的信息,说明理由。保密审查记录保存备查。

对涉密信息把握不准无法确定能否公开时,应当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咨询进行审查和确定

 保密审查责任

(一)各科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第一责任人,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必要性负责。办公室、政策研究部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拟公开特别重大、敏感的政务信息,需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二)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若发现未经保密审查或审查不,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泄密失密的,应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保密审查要求

(一)加强对政务网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的定期自检,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为履行法定职责确需公开个人信息的,要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对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或删除处理要严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最后关口,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二)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业务培训力度,增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及门户网站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坚决杜绝上网人员网上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公开的信息;要做好账号密码的保密工作,工作变动后要主动转交相关账号密码。

(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纳入科部室及单位保密管理工作考核

 本规定所称的“保密审核”,是指行政机关在政务网微信等网络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之前,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所进行的内容甄别、确认和许可工作。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2.区教体局政务公开信息负责人名单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16日

  

附件1                   

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序号

主管单位

信息名称

发布形式

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审查意见

主管领导

意见

1

公文拟稿单位

拟制发公文标题

网站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其他       □

 意 □

不同意

 意 □

不同意




网站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其他       □

 意 □

不同意

 意 □

不同意







承办人:(签字)

应与“公文签发单”拟稿人一致。


(签字)

   应与“公文签发单”主办单位审核人一致。

(签字

   分管负责人,应与“公文签发单”主办单位审签人一致。

注:1.本表由机关、单位信息发布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填写和保管;  

2.机关、单位发布信息均应进行登记;

3.请在相应“□”打“√”;                               

4.不明确事项应由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保密审查。


附件2  

区教体局政务公开信息负责人名单


主动公开


姓名

职务

分管负责人

刘  钊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科室负责人

刘振华

办公室负责人

         业务人员

薛  超

郑皓月

办公室工作人员

依申请公开


姓名

职务

    分管负责人

薛连宝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科室负责人

杨旭辉

政策研究部负责人

     业务人员

李  璐

政策研究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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