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根据新区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2〕11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新农办〔2022〕9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建设类项目申报范围为9类项目,分别为:
1.设施农业项目
2.农业标准园项目
3.农业科技项目
4.冷风库(气调库)或果品冷冻库项目
5.标准化现代畜禽养殖示范园(场)项目
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7.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开发项目
8.田园综合体项目
9.食用菌种植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为2023年1月1日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从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依法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自然人等。
2.项目建设期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不在此范围的建设内容和投资不予认可。
3.申报项目应有完备的用地手续,年度内开工建设且能完工;畜牧业项目应符合行业资质条件。
4.申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当年预计可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度,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额度变化20%以上或工程量变化20%以上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应进行立项备案变更。
三、项目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新农办〔2022〕9号)规定的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认真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工作实行主体单位申报、功能区和镇街初审推荐、区级评审批准的工作流程。功能区和镇街在认真筛选、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后进行汇总,出具《关于推荐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项目的函》,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并附:
1.各镇街推荐项目汇总表;
2.申报单位项目申报表、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评审立项程序
1.区农业农村局受理项目申报后,将申报主体名单转交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安全生产保障科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对项目建设的选址、基本条件、建设内容布局和投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对于现场考察评估通过的项目,将通知镇街组织申报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答辩评审。项目评审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项目评审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择优筛选。
3.对通过评审拟立项扶持的项目将通过金宏网、西海岸政务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做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对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批复项目投资计划,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指导项目单位按照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建设。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功能区和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论证,对申报主体用地建设手续合法性、自筹资金能力、是否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是否就同一项目内容申请区级其他或上级奖补资金等问题应严格把关,同时按规定做好一产固投纳统和一产经济统计。对于以往年度已建成验收项目,属地要加强指导服务,了解掌握项目运营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
(二)项目单位在2年内(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有农产品抽检不达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农业行政处罚、承担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受到处罚等问题之一的不得申报。项目单位应注意留存开工之日及建设前、中、后带有经纬度和时间水印照片、工程资料及银行流水、发票等财务资料等以备后期验收。凡计划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联系功能区和镇街以便现场查看。
六、项目申报时间
1.材料受理时间地点。功能区和镇街将项目申报推荐函、汇总表、项目单位申报表和承诺书各1份及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6份,于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科(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8112室,电话8516179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zhggk@163.com。
2.各类申报项目的政策解读、答疑和指导,请联系《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中主管业务科室进行沟通。
附件: 1.设施农业项目申报表.docx
12.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建设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和模板.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