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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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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0-04-14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办发〔2020〕35 号
  • 文章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解读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军

      1.起草《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解决部分村居存在的家底不清、报废资产处理不及时、白条抵库、债权收缴不及时等问题,强化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村庄结构优化调整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2.开展农村“三清”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清”,理清集体各类资产资源使用利用情况,健全完善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村庄结构优化调整、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3.《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目标要求、第二部分是清理范围、第三部分是工作步骤、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4.起草《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依据

      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

      5.《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清理范围有哪些?

      答: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除家庭承包外的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资产租赁合同、村级各类债权债务。

      6.《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步骤是怎么安排的?

      答:自2020年3月开始,至2020年底前完成。以2020年3月1日为清查基准日,分为清查核实、整改完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是清查核实阶段(2020年3月-6月)。各村居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通过查对账簿、现场核实、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村集体所有资源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土地流转管理台账、问题合同台账、集体尾欠台账和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列明“三清”清理对象和清理项目,逐项核实确认。

      二是整改完善阶段(2020年7月-10月).坚持依法依规,对协商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妥善解决。对非法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拒不退赔,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协调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依法从严处置;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坚决打击。

      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在各镇街对村居的清理工作进行验收的基础上,区级组织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少于10%。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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